标题 | 关于补交养老保险的咨询 |
发言人账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4-10-12 |
性别 | 女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我父亲今年59岁,农民,住在万德镇,除2023年度缴纳3000元养老保险外,其余年度(含2024年)每年仅缴纳200元养老保险,2025年4月29日父亲即满60周岁,我想把父亲的养老保险提升为每年4000元档次,是否可以进行一次性补交?补交手续具体如何办理?补交后何时可以开始领取养老金?每月可领取多少? |
回复人名称 | cx_wdx |
回复部门 | 武定县政府办 |
回复时间 | 2024-10-15 |
回复内容 |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4〕20号)文件第九条规定:“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参保人,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开始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应逐年缴费,对其在年满45周岁到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之间的未缴费年限,可在其年满59周岁当年一次性补缴相应年限养老保险费,并同时享受政府缴费补贴,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第十条规定:“参保人领取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按照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确定的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标准执行,以及州、市、县、区人民政府加发的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 针对您提出的已经缴过保费的不能补缴,但是2024年的可以提档补差,参保人可通过线上缴费渠道缴纳费款,缴费人选择新的缴费档次后,税务系统自动扣减之前已缴费款,缴费人仅需缴差额部分。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