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69号)文件规定,按照用工企业支付给劳动者工资总额20%的标准给予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以下13家扶贫车间15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符合以工代训补贴申请条件(补贴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78-8836575。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