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公共体育场田径跑道和足球场建设项目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武定县教育体育局;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武定县公共体育场田径跑道和足球场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新建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建设;
四、项目建设地点:武定县狮山镇旧城社区;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以《武定县公共体育场田径跑道和足球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上小班图为准;面积为0.1415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地类为乔木林地,主要树种为板栗,无活立木蓄积;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武定县狮山镇旧城社区马豆沟村民小组;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用地单位武定县教育体育局与林权权利人分别签订补偿协议并进行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6034826。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