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城第二水厂及配套管网改扩建工程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武定县鸿盛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武定县城第二水厂及配套管网改扩建工程;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输水工程、扩建工程和配水管网工程建设;
四、项目建设地点:武定县狮山镇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以《武定县城第二水厂及配套管网改扩建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上小班图为准;面积为10.5014公顷(其中:永久性使用林地0.9807公顷,临时占用林地9.5207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地类为乔木林地、一般灌木林地、宜林地和其他林地,主要树种为云南松、桤木、桉树和板栗,所征收林地内需采伐活立木蓄积870.4立方米(其中:永久性使用林地75.5立方米,临时占用林地794.9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权属属于武定县狮山镇陈官村委会陈官厂村民小组、中厂村民小组、狮高村委会坝塘埂村民小组、鲍家村民小组、高家村民小组、清水河村民小组、孙家垭口村民小组、新村村委会刺竹箐村民小组、新村村民小组、姚铭村委会小龙潭村民小组集体和狮山镇人民政府所有,由集体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所使用林地权属属于武定县狮山镇陈官村委会陈官厂村民小组、中厂村民小组、狮高村委会坝塘埂村民小组、鲍家村民小组、高家村民小组、清水河村民小组、孙家垭口村民小组、新村村委会刺竹箐村民小组、新村村民小组、姚铭村委会小龙潭村民小组集体和狮山镇人民政府所有,用地单位按相关规定和协议支付了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6034826。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