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40-3)
问题描述:“天然林毁坏问题突出”,该反馈问题由县林草局牵头负责整改,现全面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告。
一、整改问题
具体问题描述: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指出:“森林法规定,实行天然林全面保护制度,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2021年以来,全省森林处罚案件34005件,涉及林地8932公顷,其中天然林4516公顷”的林草生态问题。
牵头领导:周智荣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牵头整改单位:县林草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武定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牵头验收单位:县林草局
整改目标:以林长制为抓手,层层压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建立健全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的常态长效机制。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建立天然林数据库,科学划定天然林管护责任区,对天然林资源实施有效管护。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二、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1:加强天然林保护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天然林禁伐制度,落实天然林保护管理责任。
整改措施2:2025年8月底前在天然林调查核实工作基础上,结合林草湿荒资源普查,进一步摸清资源底数,夯实森林资源管理基础。
整改措施3:常态化开展违规违法用林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天然林资源违法行为。
三、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天然林毁坏问题突出”的林草生态环境问题,武定县至2025年9月底,全面完成清理排查,已经完成整改,具体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如下:
(一)加强天然林保护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天然林禁伐制度,落实天然林保护管理责任
1.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落实林长巡林工作制度,杜绝“走过场”。为进一步压实全县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云厅【2021】11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21】29号)要求,结合武定县实际,于2021年12月17日制定并印发了《武定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2022年1月15日制定并印发了《武定县公安机关森林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2022年5月31日制定并印发了《武定县林长制县级会议制度(试行)》《武定县林长巡林实施办法(试行)》《武定县林长制信息工作制度(试行)》《武定县林长制工作督察制度(试行)》《武定县林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作制度(试行)》《武定县林长制县级考评办法(试行)》6项制度,县林草局制定了《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考核评分标准(林长制部分)》,进一步加强、健全源头管理机制,压实各级林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县乡联动,对全县辖区林草地,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区、生态红线、水源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和重要生态功能区为重点,聚焦天然林破坏问题,重点整治矿产开发、项目建设、毁坏天然林种植经济林、毁林养殖以及以耕地图斑整治为名的严重破坏林草资源影响生态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破坏森草资源问题,采取日常巡护+夜间不定时巡查,县林草局重点巡查一批,乡(镇)政府巡查一批,天保护林员、生态护林员巡查一批,及时发现、报告和制止违法行为。层层布局,深入推进,坚决遏制毁林毁草等问题发生。
2.建立管理长效机制。2021年底前我县已经初步建立了森林资源动态监测预警体系,把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森林资源监测(年度出数)、湿地资源监测、国家及省级公益林监测、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等列入常规工作,利用卫星监测、护林员巡护、执法队伍巡查查办等措施加大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形成了“天上看,地下核,及时督,即时查”工作体系,严格执行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从严控制项目占用天然林、调整保护级别等行为,严格落实《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管理规范》,对林下种植进行了科学规划,明确了林下种植的原则和范围,并强化监测管理。
3.强化审批业务培训。2024年12月18日至20日,县林草局2名业务员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1名业务员参加了州林草局组织的行政许可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林木采伐审批业务水平,为林木采伐业务办理服务打下扎实基础。
4.加强采伐监督管理。全县实施林木林地使用按月监测统计制度,每月五号之前上报“武定县林地林木草地资源管理每月监测情况统计表”,及时开展动态监测查处整改,强化采伐审批管理和采伐作业行为监管,严禁超审批范围采伐、少批多采、边批边采、未批先采等违法行为。
5.加强天然林保护管理。武定县天然林保护工程自1998年开始试点,2000年正式实施以来,已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科学划定天然林管护责任区,武定县将林地管护面积312.5925万亩,共区划成525个管护责任区,落实巡护责任。武定县林草局于2024年印发了《武定县天然林保护工程护林员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全县护林员队伍2024年共计2476人(其中生态护林员2230人,天保护林员246人),2025年增加到2666人(其中生态护林员2230人,天保护林员436人)。加强了护林员队伍建设,规范护林员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护林员的作用,及时掌握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变化动态,对天然林资源实施有效管护。
6.建立管理规范、服务高效的管护体系。根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云南省武定县实施方案》《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组织开展森林资源统一管护县级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武定县于2024年6月组织编制完成了《云南省武定县森林资源统一管护实施方案》,使天保工程森林管护与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管护有机结合,制订了《武定县2025年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和公益林补偿统一管护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费与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费整合使用,统一工资标准,统一聘用护林员对全县的森林资源进行管护,共建一套完整的森林资源管护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天保工程森林管护护林网络,从而整合天然林、公益林等项目管护资金和管护队伍;统一划定管护责任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护责任区,做到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建立管理规范、精准到位、服务高效的森林资源统一管护体系,实现“全方位、不重叠、全覆盖、无缝隙”森林资源监管目标;提高森林管护效率和成效,提升森林质量和森林生态功能。使全县312.5925万亩林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实现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双赢增长。
7.开展天然林停伐补助工作。2025年年初,省州下达2024年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因省州还未制定出台相关的实施方案,待省州出台相关实施方案后,根据省州实施方案,制定武定县天然林停伐补助实施方案并持续开展后续兑补补助工作。
(二)在天然林调查核实工作基础上,结合林草湿荒资源普查,进一步摸清资源底数,夯实森林资源管理基础
1.根据《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天然林调查核实工作的通知》等通知要求,为规范开展好我县天然林调查核实工作,及时掌握天然林变化情况,建立完整、准确、现势性强的天然林数据库,为逐步提升天然林精细化保护管理水平、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提供基础数据,为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提供天然林变更依据,武定县积极组织并开展了县域范围内的天然林调查核实工作。并于2023年10月已完成天然林调查核实工作,目前已报省林草局核查入库。
2.结合林草湿荒资源普查,进一步摸清资源底数,至2025年6月,按照上级部署,已高质量完成武定县林草湿荒普查工作。武定县总图斑数220997个,林草湿图斑90752个,其中林草湿变化图斑31181个,外业完成典型林分小班调查287个,变化小班外业核实数84个,荒漠化外业图斑48个。已完成初步成果上报,经省级审核通过。截止2025年6月16日,初步完成全省林草湿荒资源普查与天然林字段数据融合,等待国家林草局规划院审查,国家核准使用。以保证管理数据的唯一性和规范性。
(三)常态化开展违规违法用林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天然林资源违法行为
1.常态化开展违规违法用林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天然林资源违法行为。县林草局内部成立一个林政稽查队,成员5人,专车1辆,对全县森林资源进行全方位巡查,加强对盗伐、滥伐、违法使用林地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2.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行为。为进一步压实林草资源保护责任,高效开展林草资源保护工作,严厉打击破坏天然林资源违法行为,
结合武定县实结,制定了《武定县打击盗伐滥伐等毁林专项行动方案》《武定县2024年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方案措施,并于2024年7月至12月组织全县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高效开展2025年林草资源保护工作,规范用林用草行为,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行为,减少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发生,根据州林草局《楚雄州常态化开展违法违规用林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管理工作的通知》、《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监管的通知》、《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复合项目及电池组件阵列区规范使用林地草地的通知》(楚林联发〔2024〕5号)要求及中央第三轮环保督察涉及我县林草问题整改情况,制定了《武定县2025年常态化开展违规违法用林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于2025年1月-12月组织全县开展常态化违规违法用林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一是组织领导得到强化。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先后召开动员部署会议1次、业务培训会3次、工作推进会3次,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全面深入的排查摸底。组织天保护林员436名、生态护林员2230对525个天然林管护区进行划片包干排查,共排查林地面积312.5925万亩。运用遥感监测、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对全县林地进行了全面监测,发现疑似违规违法用林图斑40个。组织精干力量对2024年森林督查整改图斑进行全面细致的整改。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时完成整改,确保了整改工作的落实见效。通过群众举报、部门移交等方式,收集问题线索15条。建立了问题和责任“两个清单”,为集中整治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全面掌握全县林草湿资源状况,我们按照上级部署,高质量完成了武定县林草湿荒普查工作。武定县总图斑数220997个,林草湿图斑90752个,其中林草湿变化图斑31181个,外业完成典型林分小班调查287个,变化小班外业核实数84个,荒漠化外业图斑48个。已完成初步成果上报,经省级审核通过,待出正式成果启用。国家下发250个基本草原划定图斑,面积4.3029万亩。最终划定基本草原小班166个,面积2.6918万亩;划定基本草原储备区小班64个,面积0.3408万亩,划定成果已通告启用。 三是集中整治查处。对排查发现的违规违法用林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了严肃查处。2024年共发现非法占用林地或毁坏林木案件53宗,其中盗伐林木4宗、非法收购木材4宗、毁坏林地13宗、滥伐林木4宗、违法使用林地27宗,截至目前均已查处整改到位。对违法占用的林地,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依法给予罚款处罚,共罚款79.6余万元。恢复林地面积62余亩。2025年对重点林区、涉林项目、涉林加工企业等进行深入排查120场次,立案查处1件,加强对盗伐、滥伐、违法使用林地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巡查行动,有效遏制了森林资源的破坏,维护森林生态环境的稳定。开展联合执法行动5场次。通过部门的联合行动,针对性地打击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合力,确保了执法工作的高效进行。2025年上半年,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县委政法委、委网信办、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武定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武定分公司等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清风行动2025”“非法采集、出售、收购野生兰科植物专项整治行动”“春季护鸟专项行动”,全面开展线上线下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共出动执法车辆118台次,执法人员576人次,共监督检查农贸市场12个,养殖场4个,苗圃12家,饭店74家,五金店27家,农家乐20家,猛果河流域、东坡白马口至已衣新民金沙江流域巡河4次,监督检查运输场所运输车辆56场次,寄递企业80个。共查处野生动植物违法案件10起,刑事案件9起,行政案件1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10人,收缴野生植物2株,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株,收缴放归白腹锦鸡幼鸟6只、雉鸡幼鸟2只,处罚罚金1500元。通过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成了大家的自觉行动,随着人们保护意识的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集中整治成效显著。四是督查办理严格有效。对整改缓慢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先后督办案件2宗,均已查处完毕。通过督查办理,有效推动了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五是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利用各种媒体和形式,广泛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全县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张贴标语200余条,出动语音宣传车12台次,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内容,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12期,培训人员达5000余人次。通过宣传教育,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明显提高,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的积极性显著增强。六是长效机制巩固提高。全面落实林长巡林、林长制督察、林长制考评等工作制度。规范设置并及时更新林长制公示牌共计146块,向社会公开林长责任区域、职责及联系方式,有效接受社会监督。县级总林长率先垂范,上半年开展巡林4次;11名县级林长累计巡林22次,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乡镇、村级林长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上半年组织召开乡镇级林长会议11场次,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乡镇级林长巡林280次,村级林长巡林804次,将巡查监管触角延伸至最基层,及时发现并处置各类涉林问题。主动接受上级监督指导。上半年,副州长、州级林长到我县巡林1次;州人大专项督察我县林长制工作1次;县人大、政协开展了1次林长制工作督察。通过上级督察与同级监督相结合,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落细。制定了《云南省武定县森林资源统一管护实施方案》,各乡镇每月报送辖区涉林案件情况,建立了“违法用林负面清单”制度,将违规违法用林企业和个人纳入信用惩戒范围。加强了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了“天空地”一体化的监测网络。
五、整改完成情况: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天然林毁坏问题突出”的林草生态环境问题,武定县至2025年9月底,已全面完成清理排查,并完成整改。下一步,将整合各类管护队伍,根据森林资源分布特点,统一划定管护责任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护责任区,做到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建立管理规范、精准到位、服务高效的森林资源统一管护体系,实现森林资源监管“全方位、不重叠、全覆盖、无缝隙”森林资源监管目标;提高森林管护效率和成效,提升森林质量和森林生态功能。以林长制为抓手,层层压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建立健全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的常态长效机制。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建立天然林数据库,科学划定天然林管护责任区,对天然林资源实施有效管护。
六、取得的成效。
(一)违规违法用林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常态化整治,全县违规违法用林案件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了30%,特别是在天然林保护区、公益林区等重点区域,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
(二)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通过常态化巡林、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恢复林地植被等措施,有效保护了全县的森林资源。通过全面开展天然林停伐,严格落实天然林占用不可避让论证,最大限度保护天然林。
(三)执法能力得到显著提升。通过引入遥感监测、无人机技术、开展业务培训等方式,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执法效率和精准度明显提高。无人机航拍技术能够快速获取高精度影像,锁定违法范围并固定证据,突破了人工勘验的局限性。
(四)群众参与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群众对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的积极性明显增强,形成了全社会共同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
(五)高压态势执法形成震慑。通过“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零容忍”执法,在全社会形成了震慑,形成典型反面宣传效应,违法案件明显降低。通过源头治理,地毯式摸排木材收购点、加工厂、花卉市场等,打击违法行为,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收购木材等现象明显降低。
武定县天然林保护工程自1998年开始试点,2000年正式实施以来,武定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林草局认真贯彻“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九字方针,紧紧围绕“完善体系、创新机制、调整结构、加快发展”的总体要求,以森林管护和资源培育为主线,以维护林区稳定和后续产业发展为重点,以林下资源培育开发和核桃基地建设为突破口,创新机制,调整结构,严格按照《武定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工程建设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
七、下步工作举措
武定县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按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全力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
(一)增强意识,扛实工作责任。全县相关部门,将切实履行“保护森林资源”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明责、知责、尽责。切实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和整改问题销号清单”五个清单制度落实好,以最有力的措施,坚决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及时整改销号。
(二)举一反三,强化问题整改。全县相关部门,将坚持以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对全县林草生态领域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全方位抓好林草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治理;以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为契机,按照最高标准、最严制度、最实举措推进问题整改,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林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三)务实作风,巩固整改成效。全县相关部门,将牢固树立“不管是失职,管不好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把实事求是贯彻问题整改全过程,坚持从严、从快、从实抓整改,对整改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跟踪问效,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社会不满意不放过。
(四)加强排查力度。针对排查不彻底的区域,组织专门力量进行 “回头看”,确保不留死角。增加管护人员巡查频次,扩大巡查范围,提高排查的精准度和效率。
(五)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审判等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与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三大队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对涉嫌犯罪的违规违法用林案件,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六)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信息共享,实现各部门之间的资源互通、信息互通。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七)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监测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考核评价,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资金分配等挂钩。
(八)加强宣传教育。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加强对企业和个人的宣传教育,引导其依法依规使用林地。总结推广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九)严格用地审批。对需要使用林地的个人及法人,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制度审批,禁止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移位施工等现象发现,对已批项目开展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治。
通过常态化开展违规违法用林整治专项行动,我县将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不断提升森林资源质量,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