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5年7月15日组织开展武定县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公开比选,并在网站上发布《武定县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比选结果公示》。公示期内收到多起投诉,经核查发现,我县共享电动自行车领域被相关部门认定存在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问题。为确保共享电动单车运营服务质量,保障公众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多部门共同研究商议决定,本次比选结果无效。
对于给各参与企业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公平竞争、择优选择,具体时间和方案以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