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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运营服务商择优选择项目公告

日期:2025年11月2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项目概况

武定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运营服务商择优选择项目的潜在参选人应在楚雄嵘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定县狮山镇狮山大道一期3号地15幢4-5号),凭报名资料获取参选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武定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运营服务商择优选择项目;

(二)选择方式:择优选择;

(三)投放区域:武定县县城规划区

(四)投放数量:2400辆(择优选择确定3个运营主体,每个运营主体投放800辆);

(五)运营服务期:3年;

(六)服务要求:参选人在中选后的运营服务期间,必须在县城规划区范围设置固定办公场地、车辆停放场地和维修保养场地,运营企业不得擅自转让、出租车辆和投放数量。

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信誉要求:

(1)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函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2)参选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局满的除外)(提供书面声明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

(3)参选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犯罪档案记录(案件类型检索为刑事案件)(提供书面声明函和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截图);

(七)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存在严重违法记录的参选人,择优选择人将拒绝其参与参选,其参选申请将被否决;

(八)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参选申请;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参选文件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03日(五个工作日),每天08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楚雄嵘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定县狮山镇狮山大道一期3号地15幢4-5号);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武定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运营服务商择优选择项目报名表(详见附件一)、同意“武定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方案”承诺书(详见附件二)

注:报名企业若自身没有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品牌,则需提供品牌方授权针对本县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唯一授权(不接受同一品牌同时授权多家企业报名);报名企业若自身具有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品牌,则提供品牌证明材料;报名企业若为某品牌方的子公司或直接控股某品牌方,也需提供品牌方授权针对本县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唯一授权;

(四)参选文件的获取:现场获取(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未按要求获取参选文件的,其参选资格将被拒绝。

四、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2025年12月18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会议室;

(三)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择优选择人有权拒绝接收;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递交响应文件的参选人不足3家的,本次择优选择项目失败,择优选择人将重新组织择优选择活动。

五、开标时间、地点、方式:

(一)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会议室;

(三)开标方式:现场开标,参选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六、择优选择公告发布的地址及公告期限:

(一)本公告同时在武定县人民政府网站、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楚雄嵘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外信息公示栏同时发布;择优选择人和择优选择代理机构对其他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选人在获取参选文件后,请务必认真阅读参选文件全部内容,如有不齐全的请及时联系择优选择人或择优选择代理机构。择优选择人如有补遗、澄清变更等文件的,将以书面形式向各参选人发布,请参选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常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以便获取相关信息。

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择优选择人信息

名称: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地址:武定县狮山镇静城路

联系人:钱虎

联系方式:158 8777 5554


(二)择优选择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楚雄嵘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武定县狮山镇狮山大道一期3号地15幢4-5号

联系人:吴国胜

联系方式:158 9185 6668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一:

武定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运营服务商择优选择项目报名表


择优选择人: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择优选择代理机构:楚雄嵘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武定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运营服务商择优选择项目

企 业 基 本 信 息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


运维信息平台网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


职务


手机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箱


报名企业承诺

1.本表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须真实、合法,如有虚假或不实,由报名企业承担一切责任。

2.报名企业同意本表中的电子邮箱用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日常管理执法文书的接收,自电子邮件进入本表电子邮箱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参选人盖章):

年   月  

1.如报名企业基本登记信息、车辆投放信息发生变更,应在截止前3个工作日内提供变更信息。

2.如电子邮箱发生变更,报名企业应及时告知,因报名企业不及时告知变更导致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及时送达,报名企业自己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报名日期

    











附件二:

同意“武定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方案”承诺书



致: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很荣幸能参与武定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运营服务商择优选择项目的参选,我公司   (参选人名称)  在此作如下承诺:

1、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发布的“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武定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我方提供的项目为贵方参选文件中的所有项目。

3、若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参选文件的具体规定签订签订运营服务合同,并且在合同履行期内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4、在整个择优选择项目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参选文件》和《武定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方案》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5、我方若成交,本承诺函将成为运营服务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运营服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我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规定有关标准、要求。

7、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武定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方案》的全部内容,并同意接受该实施方案中的所有内容。

特此承诺






参选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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