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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乐 GO 武定”专项 消费券发放通告

日期:2025年12月03日   作者:武定县工信商务科技局   来源:武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点击:[]

为持续激发餐饮、住宿、零售消费市场活力,进一步释放冬季消费潜力,结合武定县壮鸡、野生菌等特色产业及冬季文旅消费场景,决定开展“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乐 GO 武定”专项消费券发放活动,特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消费券名称

“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乐 GO 武定”专项消费券

二、发券及核销时间

2025年12月5日至31日。

三、活动范围

(一)投放范围。活动期间,计划来武定县观光旅游人员及武定县常住人口。

(二)参与范围。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与活动并审核通过的武定县内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商户。

四、投放平台

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平台、中国工商银行“工银e生活”APP平台、微信小程序“i楚雄本地生活”。

五、消费券投放、领取和使用

(一)消费券类别

100元券,消费满500元可用1张

60元券,消费满300元可用1张

40元券,消费满200元可用1张

20元券,消费满100元可用1张

(二)投放计划

1.本次活动总投放金额为40万元,资金使用完毕活动即止。

2.消费券发放使用时间:12月5日00:00至12月31日24:00。

(三)领取方式和领取规则

1.消费券发放时,每日00:00至24:00期间,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平台、中国工商银行“工银e生活”APP平台或微信小程序“i楚雄本地生活”进入消费券活动专区,进入“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乐 GO 武定”专项消费券活动专区领券,消费者领券时需定位在楚雄州。消费券名额及每个活动周期的名额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2.单个用户每日可领取消费券每种面额各1张,消费券领取后于当日有效,逾期不消费自动作废,消费券逾期或核销后可在次日重复领取。活动期间,单用户每种面额最多可核销2张。

(四)使用规则

1.消费券领取成功后,需到参加活动的商家线下(实体店)使用“云闪付”APP或“工银e生活”APP出示付款码核销,完成一笔满足门槛的交易即可“支付立减”完成消费券的核销,核销时需定位在楚雄州,单个订单(交易)最多可核销1张消费券,消费券领取当日生效,逾期不消费自动失效;1次交易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

2.消费券不可提现,不设找补,不可售卖;严禁消费券用于购买团购券、预付卡充值、预付定金等行为,严禁开发、利用、提供“外挂软件”抢券等违法行为。

3.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与商户优惠叠加使用,严禁违规核券。

4.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5.若发现商户故意违反活动规则或者未采取有力措施制止违反活动规则的行为,将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列入失信名单,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六、咨询及投诉渠道

活动期间,消费者及商户可通过消费券投放客服热线

(0878 —8711869)进行咨询和投诉,也可以通过12315热线进行投诉。

武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3日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 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 财会〔2025〕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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