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加大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维护交通运输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促进全县道路运输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违法运营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二、货车不按规范运输行为。重点整治货运源头企业不按规定装载、货物运输企业不按规范组织运输、公路路域环境差等问题,查处货运车辆不按规范采取有效遮盖措施导致货物脱落、扬撒和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三、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四、客运经营者不按照批准的线路、经营范围经营。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五、其他违反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提供线索及证据,共同维护好全县良好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举报电话:0878-8720316。
特此通告。
武定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