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狮山镇鸿 福砖厂所属的1台叉车,于2015年在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使用登记,在武定县狮山镇香水社区香水四组小石桥武定县狮山镇鸿 福砖厂内投入使用,后因生产原因,武定县狮山镇鸿 福砖厂停产停业,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联系并告知武定县狮山镇鸿 福砖厂使用单位负责人办理相关手续,目前武定县狮山镇鸿 福砖厂使用单位均未到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手续。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第3.10“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的规定,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武定县狮山镇鸿 福砖厂所属的1台叉车,采取公告的方式进行注销,公示期至2022年8月29日。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叉车信息表》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