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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未正常办理注销手续的叉车进行注销的公告

日期:2022年08月22日   作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来源: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

武定县狮山镇鸿 福砖厂所属的1台叉车,于2015年在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使用登记,在武定县狮山镇香水社区香水四组小石桥武定县狮山镇鸿 福砖厂内投入使用,后因生产原因,武定县狮山镇鸿 福砖厂停产停业,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联系并告知武定县狮山镇鸿 福砖厂使用单位负责人办理相关手续,目前武定县狮山镇鸿 福砖厂使用单位均未到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手续。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第3.10“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的规定,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武定县狮山镇鸿 福砖厂所属的1台叉车,采取公告的方式进行注销,公示期至2022年8月29日。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叉车信息表》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2日

上一条: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下一条: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未正常办理注销手续的压力容器、锅炉进行注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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