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按照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工作安排部署,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武定县加强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告。如原责任人工作变动,由继任人接任。请各乡镇、相关部门及各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山区河道管理工作。
附件:武定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
武定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