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及《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的有关要求。根据各乡镇报送情况,现将2024年度全县所辖141座水库安全责任人及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遇工作岗位调整,继任者即为相应责任人),接受全社会监督,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要在水库大坝醒目位置安装或张贴防汛责任公示牌,及时更新变动人员。
二、请各相关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安全责任人及防汛“三个责任人”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并全面掌握水库安全和运行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的履职抽查检查。
三、各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会同水库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督促业主和管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水库大坝安全,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和综合效益充分发挥。
附件:1.武定县2024年度水库安全责任人名单;
2.武定县2024年度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武定县水务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