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武定县接到编号为“X3YN202405230051”1件涉自然资源的举报件。接到举报件后。武定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交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第一时间对举报内容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和整改处理。根据省州督察要求,武定县科学制定了整改方案,严格按照整改目标、时限和措施认真开展整改工作。截至目前,举报件已按整改时限办结,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受理编号:X3YN202405230051
举报主要内容:楚雄州武定县猫街镇五拃店村委会法署村2021年建设毛石混凝土挡墙工程时,私自开采村附近山上风化石用于工程建设,破坏生态环境。
整改目标:对现场无序堆放的风化石进行整形,疏通排水;进一步补植复绿,确保恢复效果。
整改措施:
1.由猫街镇党委政府组织清理采石区域内无序堆放的风化石,疏通排水;植水冬瓜树苗,播撒草籽,进一步补植复绿。
2.由猫街镇党委政府做好周边居民沟通解释工作。
处理和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办结。具体情况为:
1.已清理采石区域内无序堆放的风化石,疏通排水;已种植水冬瓜树苗100棵,播撒草籽2亩,进一步补植复绿。
2.已做好周边居民沟通解释工作。2024年5月28日对周边群众开展满意度调查,共发放10张满意度调查表,满意度100%。。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