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正文

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求“武定县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沿用 2023 年标准”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5年05月30日   作者:   来源:武定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我省上一轮区片综合地价于2023年公布实施,为作好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衔接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省自然资源厅于2025年组织全省开展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并将于2026年1月1日执行。

我县初步研究决定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沿用2023年武定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27日。公众可提出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gtjbgsh2010@163.com,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2023年武定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


下一条: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开通2025年政务服务护航中、高考“绿色通道”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