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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2025年“教育人才回巢计划”公告

日期:2025年06月1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贯彻“兴楚英才回巢计划”,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人才引进模式,积极通过筑巢引才,助推武定教育强效提质。经研究,决定启动武定县2025年“教育人才回巢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回巢”范围

选调武定县外公办学校在编在职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成绩优异的教师25人。

二、人才“回巢”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配偶或双方父母有一方为武定县户籍;

2.配偶属武定县驻地现役军人;

3.配偶属武定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参加考试人员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相应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自愿到武定工作。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报名时属在职在编教师,且工作年限符合属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不含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服务年限)。

6.近5年年度履职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同意商调。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回巢计划”实施范围:教师资格不符合报名学段任职条件的;报名现任教以外学段的;受党纪政纪未满处分期限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商调情形的;其他情形不适宜商调的。

三、人才“回巢”工作原则

(一)平等选择原则。商调方与应聘方在达到教师回巢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平等享有应选和选聘的权利。

(二)择优原则。商调方对符合考察商调资格条件的回巢教师,根据考察情况、经历及业绩评价择优确定回巢人员。

(三)回巢教师调入我县后一律分配到山区乡镇学校。

四、人才“回巢”工作程序

教师人才回巢计划由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定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察、拟定商调对象、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4日,应聘教师下载打印并填写《武定县2025年“教育人才回巢计划”报名表》,并附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当地纪委监委出具的有无违纪情况证明。按要求扫描公告后二维码上传报名。报名表及业绩证明材料一律要求为PDF文档,命名为“XXX老师报名材料”。【提示:报名表需经工作学校及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章,无学校及主管部门签章不列入考核考察范围】。

(二)资格审查。由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定县教育体育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列入考察。

(三)业绩考核。由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定县教育体育局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业绩评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考核。

(四)组织考察。由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定县教育体育局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工作业绩,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政治品格、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岗位匹配度、廉洁自律、岗位经历业绩、申请调动动机等,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商调资格条件、提供的商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综合得出考察组意见。

(五)确定商调对象,组织体检。根据综合考察、业绩评价情况,考察组意见得分占20%,业绩评价得分占80%,最后按考核结果和工作需要确定拟选调人员。同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县级及以上公办医院进行体检。

(六)公示、办理调动。体检合格的拟聘商调人员在武定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商调的,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对申请人工作单位及所在地相关部门不予办理商调手续或办理手续过程中申请人主动放弃商调资格的,相关责任由申请商调人自己承担,视为自动放弃商调资格,不予办理商调手续。

五、优惠政策

(一)人事关系。完成调动手续的教师,按调入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二)户口关系。回巢教师愿意落户武定的,自行到工作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三)子女入学。回巢教师子女愿意在武定就读的(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由县教育体育局按现有招生政策予以安排。

六、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公开考察商调纪律。商调单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严格教师回巢审察程序。资格审核贯穿教师回巢商调工作全过程,如在商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商调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商调资格。

(三)广泛接受监督。教师回巢商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中共武定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回巢商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四)未尽事宜由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定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8-8835006 8835065(武定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878-8878397(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

监督举报电话:0878-6018295(中共武定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武定县2025年“教师人才回巢计划”报名表;

   2.武定县2025年“教师人才回巢计划”报名二维码。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定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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