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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武定县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运营企业比选工作的公告

日期:2025年07月0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运营企业:

为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满足公众出行需求,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同意,决定面向中国境内所有具备投放运营能力的企业,通过公平竞争综合比选方式,按照得分排名顺序选取武定县共享电动自行车市场第二期投放运营主体。本期计划投放1家企业1000辆配额,运营中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管。

一、报名期限:2025年7月8日—15日上午12时。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报名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二)2025年7月11日前报名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相关信息。(提供查询截图证明)

(三)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名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四)报名企业若自身没有共享电动自行车品牌,则需提供品牌方授权针对本县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唯一授权(不接受同一品牌同时授权多家企业报名);报名企业若自身具有共享电动自行车品牌,则提供品牌证明材料;报名企业若为某品牌方的子公司或直接控股某品牌方,也需提供品牌方授权针对本县投放共享电单自行车的唯一授权。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2025年7月8日—15日上午12时(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持报名资料到武定县狮山镇中新街9号405办公室报名(联系人:钱虎,15887775554)。

2.报名需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3个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法人参加则无需)、所投放的品牌授权书或自持品牌证明材料。

四、获取比选资料:

企业报名后24小时内将比选文件发放至报名单位,报名单位收到比选文件后请及时给予回复。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方式:现场报名提交或递交邮寄。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上午12时前(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武定县综合执行执法一大队(武定县狮山镇中新街9号405办公室)。

六、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7月15日下午3:00。

开启地点: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504室。

经比选人确认响应文件密封完好后再进行现场拆封,交由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七、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机构信息

名称: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武定县狮山镇近城路78号

联系人:罗永泉

联系方式:13887887871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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