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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南街农贸市场占道经营综合整治的通告

日期:2025年07月3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着力整治南街农贸内部及周边占道经营、以路为市、车辆违停等不文明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内部及周边秩序,消除安全隐患,提升群众购物消费体验,决定开展南街农贸市场占道经营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5年8月1日至8月31日,之后常态化治理。

二、整治范围

南街农贸市场(含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内部及外部通道公共区域;南街农贸市场主要出入口周边区域范围内道路(人行道、空地等);市场周边易形成自发聚集点的区域。

三、整治重点

1.南街农贸市场内部经营业主、摊贩越线经营、占用消防通道堆放货物、车辆随意停放堵塞通道等行为。

2.南街农贸市场周边经营业主超门店经营、堆放货物行为,流动摊贩占用人行道、消防通道、公共区域摆摊设点行为,摩托车、小货车等车辆乱停乱放行为。

四、整治措施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局、县卫生健康局、狮山镇等多部门联合开展整治,对市场周边流动摊贩、固定商户出店经营、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行为进行坚决清理取缔。在早市、晚市高峰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实行定人定岗巡查值守,及时发现、劝阻、查处占道行为。坚持疏堵结合,盘活市场内部闲置空间或进行摊位布局优化,优先吸纳确有困难、符合条件的本地自产自销农户或原占道摊贩进入市场规范经营。优化疏导点设置,农贸市场内不能满足摊位的,将生产、销售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为主的农户引导入北街口、狮山大道牌坊、香水明珠、华翔帝景等临时疏导点严格管理,经营者需负责摊位周边环境卫生,遵守疏导点管理办法。

本通告发布以后,所有经营业主、摊贩禁止在南街农贸市场内部通道、市场外部通道、公共区域(禁止区)、人行道摆摊设点,越线经营,严禁乱停车辆、乱堆乱放货品杂物。对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经营业主、流动摊主、车辆驾驶人,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在整治过程中故意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武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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