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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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菜园河 乌龙河河道管理和生态保护严厉打击影响河道环境违法行为的通告

日期:2022年06月2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武定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武定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武定县全面贯彻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定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等要求,切实加强菜园河、乌龙河河道管理和生态保护,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就保护菜园河和乌龙河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防治水污染,严厉打击影响河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在菜园河、乌龙河河道内设置排污口,向河道内排放不达排放标准的生活污水、养殖污水、工业废水等。

二、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在菜园河、乌龙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开展采砂、采石、取土等作业;严禁任何形式的私挖滥采。

三、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菜园河、乌龙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秸秆,倾倒生活建筑垃圾、废弃物等污染河流水质。

四、严禁损坏堵塞城市污水管网。

五、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侵占菜园河、乌龙河河道水域岸线,在河道内人为设障,非法建造工程及设施,影响防洪安全。

六、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菜园河、乌龙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农作物和影响行洪的林木,以及开展畜禽养殖。

七、菜园河各级河长负责包保河流(段)的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牵头组织开展清“四乱”(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长清河”等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八、对影响河流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水务、住建、生态环境、公安、检察部门将充分运用刑事立案监督、提起公诉等手段依法依规严厉处置,并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武定县水务局:0878-6034601;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0878-8878239;武定县住房城乡建设局:0878-8711986;武定县公安局:110。

特此通告。

武定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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