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州搬迁安置办公室消息:武定县2019年度完成搬迁安置的乌东德水电站建设征地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结果,通过州政府、省政府和国家水利部逐级审核批准,同意武定县2019年度完成搬迁安置的3964名乌东德水电站建设征地农村移民从2020年1月纳入新增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扶持范围。
据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文件精神,对核定为乌东德水电站农村移民后期扶持的人口,将按政策规定从2020年1月至2039年12月30日止给予扶持20年,扶持标准为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在扶持期限内,每半年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乡村组工作人员,进行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核审,扶持对象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控股企业录(聘)用、现役军人(含武警)提干的、转为非农业人口的、死亡的和服刑的,从下月开始核减,不再享受后扶政策补助。
下步,武定县将对纳入后期扶持的乌东德水电站移民人口加强管理,将其纳入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十四.五”后期扶持规划范围,积极落实好后期扶持政策,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