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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公安局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成果公示

日期:2021年07月26日   作者:新闻办   来源:公安局    点击:[]

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武定县公安局严格落实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整治顽瘴痼疾目标任务,以“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为抓手,动真碰硬,查纠整改,顽瘴痼疾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整治成果公布如下:

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武定县公安局印发《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清单,制定谈心谈话提纲,严格按照“五必谈”内容,深入开展思想发动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在深入政策宣讲的基础上,先后开展三轮谈心谈话,组织全局民警、职工填写个人自查事项报告695份。

二、全面整治顽瘴痼疾

一是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情况。组织全体民警职工认真学习“三个规定”内容,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和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活动,全局民警签订了承诺书,确保“三个规定”得到常态贯彻落实。经过自查和组织审查,未发现公安民警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项规定”问题,为确保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得到常态化贯彻落实,建立常态化机制1个。

二是整治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方面。梳理全县公安机关民警及家属信息,通过民警个人自查、深入排查和智能化数据排查,联合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开展核查,未发现民警、职工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的问题。为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管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了民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事前报备制度,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及其家属廉洁齐家,自觉纠正违规经商办企业的行为。

三是整治违规干预、插手经济纠纷方面。通过广泛开展思想发动,组织三轮自查事项填报,对举报投诉信访事项开展核查,发函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机关核查,未发现违规干预、插手经济纠纷的问题。为强化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加强对民警日常监管,进一步健全了监督制约长效机制。

四是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方面。全县公安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对2020年1月1日以来受立案的2985件案件逐案开展评查,对属于“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情形的案件进行倒查,查处和整改了一批执法突出问题,对问题案件实行一案一台账、一案一整改、一案一追责,努力实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的工作目标。

五是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方面。通过全面排查199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公安机关办理的“减假暂”案件,集中查找违规违法“减假暂”突出问题,对30年来开展的“减假暂”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案件开展自评自查、重点案件交叉评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查处和整改了一批案件,建立了办理留所执行刑罚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规定。

六是整治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方面。通过对2018年1月1日以来的信息化和基建建设项目进行梳理,重点对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标采购、合同签订、验收、结算、付款等关键环节逐个开展核查,未发现在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问题。

七是整治其他问题方面。通过开展民警个人自查、组织核查、案件倒查等形式,全县公安机关对其他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了一批制度机制,巩固和拓展了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效。

三、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武定县公安机关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不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建立工作谋划制度、工作规范制度、学习制度制度等32项长效工作机制。

通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武定公安队伍政治忠诚进一步筑牢,思想受到深刻洗礼,顽瘴痼疾得到有力整治,队伍精神风貌、工作作风明显提升。下一步,局党委将持续压实工作责任,紧盯顽瘴痼疾整治工作任务,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自觉接受人民群众评价和社会各界监督,以监督促进整改,以监督检验成效,坚决把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服务群众,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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