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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集中开展经营性自建房“百日攻坚”行动

日期:2022年08月25日   作者:​胡文光 马绍萍   来源:武定县政管局    点击:[]

近日,我县抽调住建、自然资源、公安、消防、市场监管、文旅、卫健、行政审批等相关部门集中开展经营性自建房“百日攻坚”行动。

加强组织领导,找准隐患风险。明确行业部门和基层力量的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对于重点区域和不放心、不托底的场所,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排查工作落实到位。此次排查整治以狮山镇为主,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狮山镇具体实施,以县城周边社区为单元,建立自建房安全网格化排查体系,突出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独立功能区、学校周边、医院附近等重点区域,进行全覆盖、拉网式大排查,每栋房屋排查时均需专业人员到场。重点排查:一是经营性自建房,特别是网吧、饭店、旅馆、农家乐、培训机构、养老院、小饭桌、幼儿园等人员密集的经营性自建房。二是生产、仓储、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自建房,特别是擅自改变既定用途或功能、将一般住房违规改为经营用途的房屋。三是用于出租的自建房,特别是用于出租经营、群租牟利、违规改建扩建的房屋。四是城乡接合部、城中村中存在违法改建加层、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具有消防隐患的自建房。五是其他有发生坍塌风险、安全隐患的自建房。

紧盯薄弱环节,重拳整治隐患。依托勘察、设计、检测专业力量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及时对房屋开展鉴定。对存在坍塌风险和重大火灾风险的自建房,第一时间清人、停业、封房,明确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识,确保不住人、不营业、不使用,对未按要求清人、停业、封房的,按照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依法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等措施强制执行;公安、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相关部门依法收回各类证照,依法撤销各类审批、登记手续。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严肃查处。同时,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实施分类管控整治:一是对威胁公共安全且违法行为确凿的经营性自建房,依法依规予以拆除。二是对年久失修,存在结构坍塌风险的经营性自建房,督促产权人启动落地重修。三是对存在局部坍塌风险的经管性自建房,督促产权人立即采取维修加固措施。四是对存在重大火灾风险的经营性自建房,督促产权人立即采取措施,彻底消除隐患,否则一律不得用于经营和使用。五是对居民用于自住且为唯一住房的危房,主动向居民宣讲城乡危房处置相关政策,并通过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市场化手段妥善解决居住问题。

云南省自建房安全整治的总体目标是用3年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我县自2022年5月全面启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2022年8月中旬前,集中100天时间开展经营性自建房“百日攻坚”行动,确保经营性自建房的重大风险隐患管控到位,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武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胡文光 马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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