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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公安局多举措抓实森林警长制

日期:2023年02月09日   作者:指挥中心   来源:武定县公安局    点击:[]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武定县公安局2022年全面贯彻落实林长制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转变作风提升效能,全面推进全县森林警长制工作措施落实,环食药侦大队年度工作取得全州第1的良好成绩,全年共办理涉林刑事案件31起,其中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5起,森林火灾案件4起,盗、滥伐林木案18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3人,移送起诉22人,收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4只,协助配合县林草部门查处复杂疑难涉林行政案件27件,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

一是抓思想,深刻认识建立森林警长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公安机关实施森林警长制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cop15《昆明宣言》的重要体现。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打击和预防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主力军作用,全面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抓落实,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措施有力。根据省、州公安机关森林警长制工作实施办法、《武定县全面落实林长制的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下发了《武定县公安局森林警长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保障。建立县局、派出所二级森林警长制,县局主要领导任县局森林警长,县局分管环食药侦工作的领导任森林副警长。县局设区域森林警长,每个区域按局党委成员分管联系派出所划分,一一对应,区域森林警长由党委成员担任。派出所所长任派出所森林警长。全县责任村(社区)由驻村(社区)民警为专管民警。森林警长责任区域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实现了全覆盖。

三是抓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报刊、微信、工作简报、宣传标语和森林警长制公示牌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在落实森林警长制工作中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提升群众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安全稳定的意识氛围。同时,在每个乡镇重点林区、重点位置设立森林警长公示牌,公开森林警长姓名、职务、责任区、职责、监督举报电话,提升辖区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参与度和对林警长工作责任制的知晓率和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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