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武定县委书记、县委审计委员会主任罗如贵主持召开县委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了《武定县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考核办法(试行)》和《武定县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推进分管联系单位审计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楚雄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县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结合武定县实际特制定两个办法(试行)。
《武定县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考核办法(试行)》共八条,其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组织领导、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程序及结果运用等。
《武定县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推进分管联系单位审计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共十条,其内容明确了县级党政领导对象、联系范围、整改事项、推进整改要求、报告推进整改情况等。
通过制定和实施《武定县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办法(试行)》和《武定县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推进分管联系单位审计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县委审计委员会在下步审计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跟踪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努力做好审计的“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