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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商品过度包装说“不 ”

日期:2023年07月0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过度包装不仅增加消费者的采购成本,还会造成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并将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增加消费者负担,更对环境造成污染。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和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精神,从严加强对食品、化妆品过度包装的监管。7月3日,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武定县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过度包装约谈会》。

会议由我局分管食品工作的凤副局长主持,此次参加会议的有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以及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主体共30余人。凤副局长着重讲解食品、化妆品等商品过度包装对环境和经济发展造成的危害,要求生产、经营者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决杜绝防范生产、销售违规包装商品,把好生产经营关,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切实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消费市场秩序。

县局执法大队负责人李加贵还带领大家共同学习限制过度包装有关法律和技术知识,防范过度包装所做的具体工作,解读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和一号修改单,新标准规定了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和包装成本要求,以及相应的计算、检测和判定方法。具体内容包括:一是规范了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的包装要求;二是极大地简化了商品过度包装的判定方法,消费者只需要查看商品本身的重量或体积,并测量最外层包装的体积,通过计算就可以初步判定商品是否存在过度包装问题;三是严格限定了包装层数要求,食品中的粮食及其加工品不应超过三层包装,其他食品和化妆品不应超过四层包装;四是包装的成本,包装盒的价值不能超过商品总价值得20%,同时要求包装材料不得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五是严格混装要求,规定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格的其他产品混装。

执法人员向参会生产经营单位发放了《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对过度包装告知书》,参会的30家生产经营单位签署了《武定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反对过度包装承诺书》,做出了抵制过度包装的承诺。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商品过度包装的宣传和监管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杜绝商品华而不实的过度包装,让简化的包装成为绿色生活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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