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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新认定3家“就业帮扶车间”

日期:2023年10月24日   作者:许嘉芬   来源: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为持续做好全县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4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5号)要求,通过企业申报、各乡镇和县有关单位实地调查核实,云南昊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云南花御史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武定微世界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符合就业帮扶车间的申报条件及要求,申报企业情况已公示完毕。10月9日,认定云南昊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武定县2023年度“就业帮扶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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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昊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在武定县高桥镇勒外村委会松子园,是一家从事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目前已吸纳13名脱贫劳动力,补贴资金10743.51元;云南花御史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在武定县狮山镇金沙社区,是一家从事花卉种植,花卉销售,花卉育种等业务的公司,目前已吸纳6名脱贫劳动力,补贴资金15494.02元;武定微世界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在武定县高桥镇弯腰树村委会弯腰树村,是一家从事农业科技开发、农作物种植、家禽家畜养殖等业务的公司,目前已吸纳6名脱贫劳动力,补贴资金13960.2元。3家企业共吸纳当地群众就近就地就业213人,其中稳定吸纳脱贫劳动力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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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武定县以促进脱贫人口劳动力就近就地实现灵活就业或居家就业为目标,利用乡镇或村的闲置土地、房屋创办的厂房式帮扶车间和分散加工的居家式帮扶车间等模式,组织脱贫人口劳动力从事农产品加工、手工工艺、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或来料加工业务。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社)在乡镇或村建设、购买或租用厂房从事生产加工活动,达到一定规模,吸纳5人(含5人)以上脱贫人口劳动力,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对每吸纳1名脱贫劳动力就业1个月以上,按照其发给脱贫劳动力工资额的15%给予“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奖补。截至目前,全县共创建“就业帮扶车间”27个,吸纳脱贫劳动力308人,兑付用人单位奖补资金42.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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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将加大“就业帮扶车间”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就业帮扶车间”的建立、政策落实、相关补贴的享受等提供服务。积极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创建“就业帮扶车间”,将“就业帮扶车间”作为实现“家门口”就业的重要渠道,推动更多脱贫群众通过“就业帮扶车间”实现稳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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