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要求,我县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对全省部分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并对照中共武定县委 武定县人民政府印发《武定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武办字〔2021〕34号)中的3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逐一检查,相关指标达到要求,经验收合格,同意通过县级验收,现予以公示。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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