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为了提升水泥产品质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GB 175-2023《通用硅酸盐水泥》强制性国家标准,在2024年6月1日正式实施,武定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强化对水泥监管。
一、高度重视,组织标准实施。云南滇武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生产60万吨矿渣硅酸盐水泥PSA,使用富民金锐水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熟料进行生产。2023年为了落实《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5号令《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6号令,组织滇武水泥公司组织人员培训6人次,取得首席质量官证书,组织该公司宣传贯彻新标准,开展新标准政策解读,设立质量总监、质量安全员岗位。
二、强监管,落实水泥生产、销售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对云南滇武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产品质量监管。帮助指导该公司生产许可证年检,加强该公司与州局质量科联系沟通,顺利年检。落实新标准GB 175-2023《通用硅酸盐水泥》实施要求公司领导认真组织学习新标准相关要求,新标准“条文强制”改为“全文强制”,新增组分测定,强度等级提升,取消32.5 32.5R两个等级,熟料占比提高。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三、落实责任,强化整改。根据水泥专家对该公司检查
及发现问题,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整改,对存在三个问题水泥组分未测定,氯离子检测仪器闲置,水泥检测流动度使用跳桌问题进行落实,要求该公司组织职工学习新标准,加强对水泥政策落实,建立新的质量管理制度,使制度与新标准无缝对接,组织职工培训学习新标准,落实水泥质量安全、工艺流程、操作过程规范等过程控制,严格水泥材料进货把关,水泥产品出厂检验,购买2万元设备开展水泥组分测定,开展水泥氯离子检测,对照标准安装跳桌。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监督抽查水泥工作,开展水泥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推动落实水泥产品质量“两个责任”落实,继续加强对水泥获证企业的监管,排查质量安全隐患,加强水泥监管真正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