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武定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致力于全面提高财政管理法治化水平,确保财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进。现将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我局党组牢牢把握法治财政建设的政治性,坚持将法治财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紧紧围绕财税体制改革中心工作,统一部署、统筹推进。深入贯彻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多次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及时研究、安排部署本单位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落实党政一把手为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
(二)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倡导干部职工尊法、崇法、学法、用法、守法。认真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加强对财政干部职业道德教育和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举办县乡财政干部综合业务能力培训,对参训人员进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培训;加强学法情况督查,积极组织职工参加楚雄州财务人员专题线上培训、宪法知识网上竞答活动、党纪党规知识竞赛、财会知识网络答题竞赛等;在职干部坚持“干部在线学习”“强国学习”等学习制度化,促进网络学法行为常态化。积极组织全体财政干部职工参加全县普法统一学法活动和云南省网络在线学法,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三)坚持问题导向,抓实上年州考反馈问题整改。根据《中共武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州对县法治建设成效考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武治县办〔2024〕4号),我局在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4个方面的问题。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认领州考反馈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分工,对存在问题即时整改,将2024年度办理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录入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接受上级监督和案件随机抽查、评查。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营造营商环境。近年来,我局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目标,积极推进权力运行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提升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让纳税人应免尽免、应退尽退,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让纳税人充分享受国家政策红利。2024年1至10月,新退税降费政策新增减税降费195万元;二是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更加规范透明。严格执行“先预算后采购、无计划不采购”原则,严格采购计划审核备案,督导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各预算单位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预算公开,合同备案进行公告,政府采购全流程更加规范透明。三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动态调整责任清单并及时公开。制定并公布了《武定县财政局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将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所需材料、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实现审批事项“全程网办”、“零次跑”、“一次办好”,2024年,审批代理记账机构1家;四是全面推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制度。抽取1家企业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抽取1户代理记账机构开展联合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认真履行财政职能,强化财政法规的实施,强化资金监管。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县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强化资金监管举措,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一是加强资金动态监管。一是认真开展财政专项整治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县委推进“清廉武定”建设深入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和财会监督;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抓实财政审计督促检查整改工作;开展稳经济大盘的对企业公司和个人“减税降费”“退税抵扣缓征税”“减免降费”专项整治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发展。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绩效管理范围,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县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评价管理的法规制度。坚持对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一体推进,源头注重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评审。对部门整体评价和单项评价,以部门自评价和财政抽评价相结合。并严格将评价结果运用到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中。三是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增强执法检查实效。加大主动审查和专项审查力度,强化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坚决纠正和撤销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部门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
(六)积极打造阳光财政,全面落实预决算公开、政务公开制度。按照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公开2024年财政预算和2023年财政决算、预算绩效部门整体和项目评价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社会监督。主动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包括发展规划、法规文件、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财政信息等内容在内的各项政务信息,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网各栏目内容,及时发布财政重点工作及动态,将本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办事流程、办结时限等事项予以公开。二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要根据行政执法的公示范围,对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执法监督等进行公示。明确行政执法的公示形式及审批和备案事项。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及时开展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发,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截至2024底,我局共有32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件。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工作推动扎实、有序,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财政建设队伍力量薄弱。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日趋复杂,对财政法治工作者的法律知识储备、政策制度掌握和信息化处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迫切需要通过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以提高法治建设效率;二是财政普法宣传成效不足。一方面是普法宣传形式单一,主要采取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传单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缺乏数字化宣传手段;普法宣传对象不均衡,常在县城广场及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对村镇普法宣传开展较少。其次是预算单位财政法律法规受众对象认识不高,对财政部门组织的各种政策、法规培训不重视。三是少数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待提升,个别人员执法程序不清、文书质量不高。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强化普法宣传。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开展会计工作检查指导。围绕“财政惠民政策”、“减税降费”、“金融风险化解”等主题,精心组织各类财政法治宣传活动,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氛围。继续加大“八五”普法宣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云南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不断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依法履职。一是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加强财政干部法制培训,组织财政干部积极参加法治培训和执法证考试,推进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二是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做好会计领域监管工作,推进财政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升财政政务服务水平。三是及时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办理件录入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接受上级监督和案件随机抽查、评查。
武定县财政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