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桥片区出动执法人员7人,车辆3台次,对高桥、猫街、白路、环洲、东坡五个乡镇全面开展专项检查,其中高桥镇检查了8家商户,并发放《电动自行车销售质量告知书》15份。

一是要求销售合法合规。所有销售者销售电动自行车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质量要求,严把进货关、销售关、退市关,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验明中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的合格证明、标签警示标示、厂名厂址、中文说明,ccc认证标识等,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不得销售三无产品;
二是保证产品质量过硬。不得销售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不符合GB17761-2018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武定县行政区域内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三是要求购买渠道合规。销售、经营电动自行车商户不得非法购买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不得非法改装和擅自改装原厂配件,更换更大功率电池,自觉接受主管部门、消费者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