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严防社区矫正对象涉黑涉恶,有效预防重新违法犯罪。近日,武定县司法局狮山司法所联合武定县公安局狮山派出所为辖区社矫对象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集中学习暨警示教育活动。

狮山派出所副所长一方面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带领矫正对象学习了立法背景、指导思想、重要意义等方面的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有组织犯罪的表现形式、主要罪名、恶劣性质以及对社会的危害,并结合辖区发生的真实案例,用“身边人”讲述“身边事”,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警示所有社矫对象要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杜绝重新违法犯罪,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应承担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从“知法守法、重塑新生;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改过自新、回归社会”三方面为社矫对象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告诫社矫对象宽严相济绝不等于法外开恩,司法温度更非免责特权,唯有真诚悔罪、遵规守纪,方能在法治轨道上重启人生。

狮山司法所工作人员通报了近期社矫对象未按规定在“在矫通”小程序打卡情况,告诫社矫对象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法律知识学习,并对个别社矫对象进行个别谈话。
此次“两所联动”的宣讲活动,不仅将扫黑除恶与警示教育有机结合,在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反黑反恶意识的同时对社矫对象敲响了警钟,同时也加深了社区矫正对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认识和理解,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对有组织犯罪的辨识度,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