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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

日期:2025年10月09日   作者:   来源:武定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一、武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地点及窗口

武定县西北片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门右手边(逸景华都7115号)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窗口:2号至6号窗口

不动产登记业务关联窗口:

1号窗口(二手房交易)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号窗口(不动产涉税业务)  县税务局

8号窗口(二手房转移登记过户)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号窗口(二手房转移登记电过户)县供电局

10号窗口(二手房转移登记气过户)  华润燃气公司

11号窗口(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援助咨询)  县司法局

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监督举报电话:0878-6034909

业务咨询电话:0878-8836077

二、武定县不动产登记业务范围及登记类型

武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负责全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土地经营权登记;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林权登记;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居住权登记;地役权登记;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等多项业务。

每项不动产权利登记,除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首次登记和注销登记)、查封登记(首次登记和注销登记)外,又分为: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居住权除外)、注销登记

更正登记分:依申请登记和依职权登记两种方式。

三、不动产权登记原则

1.依申请登记原则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登记。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一体登记原则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等定着物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与其所附着的土地、海域的权利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

3.连续登记原则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能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

4.属地登记原则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5.跨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跨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无法分别办理的,由所跨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先收到申请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向共同的上一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指定办理申请。经协商确定或者依法指定办理的,在登记完毕后,将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登记结果告知不动产所跨区域的其他不动产登记机构。

四、不动产权登记程序

1.一般程序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2.依嘱托登记程序依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税务机关等国家有权机关出具的相关嘱托文件,以及人民政府依法征收、收回不动产作出的嘱托文件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按嘱托受理审核登簿登记程序办理。

3.依职权登记程序不动产登记机构依职权办理不动产登记事项的,启动审核登簿登记程序办理

经查验或询问,符合下列条件的,予以受理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的;

2.申请登记材料齐全并且材料形式符合法定要求的;

3.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的;

4.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主体一致的;

5.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6.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查验或询,存在下列问题的,不予受理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2.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3.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4.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的;

5.申请登记材料不齐全或者申请登记材料形式符合法定要求的;

6.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7.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主体一致的;

8.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冲突

9.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当履行职责

1.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申请登记材料;

2.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3.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附件:武定县不动产登记办证流程图及收费标准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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