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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22年10月25日   作者:   来源:武定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和《武定县全面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农业建设,扩大政务开放参与度,提升全局政务公开水平和实效,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重点推进农业工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等有效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让农业工作在阳光下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推动农业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不断提高各项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政务公开,加大对农业部门工作职能宣传,促进社会公众对农业工作的了解、信任和支持。

(二)通过政务公开,让全社会了解农业工作职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保障公众知情权,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三)通过政务公开,发布农业工作动态、政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及时、准确了解信息,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全面完成县人民政府安排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三、组织领导

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主要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担任,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为全局政务公开的牵头股室,负责组织开展、协调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督促其他股室中心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内部协调,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全面。印发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加大政务信息宣传力度,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工作机制,有效防止应发信息漏发、错发和多发。

(二)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媒介建设,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根据《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工作的通知》要求,着力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健全信息栏目,规范发文形式,规范主题分类与栏目分类,对政策文件、机构信息、人事信息等内容,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分类要求规范发布,便于公众查阅。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编制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并定期发布。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流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监督反馈环节具体要求,及时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扎实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依法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按要求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科目和项目。除按照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的资金外,对所有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全部公开。注重“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对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进行详细公开,公务用车情况、公务接待等情况。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管理规定,信息发布人员负责保密管理工作,在信息发布以前,严格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涉密信息安全,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五)对县人民政府安排政务公开工作年度任务实行责任分解落实。局市场信息与产业发展股负责信息的网上发布;局政策法规股负责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的接听、回复,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局属各行政执法单位相关公开信息的采集;农经站负责农产品价格变动信息、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等信息的采集;计划财务股、种植业管理股、疫控中心、农机推广站等局属相关部门负责农业补贴信息的采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局党委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担负起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结合局党委会、局务会,及时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明确责任。政务公开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分工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务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事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干。

(三)讲求实效。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始终遵行严格依法、及时便民、全面真实、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及时公开相结合,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的方法,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各股室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进一步加强政务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结合起来,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努力取得政务公开工作的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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