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对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行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开发布在武定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nwd.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武定县狮山镇北片区气象局二楼,邮编:651600,电 话:0878-8820039,传真:0878-8820039)。
一、总体情况
(一)建立完善领导和工作机构。
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办公室作为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由中心主任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编制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由办公室负责推进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平台搭建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二)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
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学习印发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政务公开管理制度》、《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政务公开责任制度》等规章制度。
(三)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制定并优化了《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信息公开指南》,梳理了《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第一时间在武定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让广大群众了解中心信息公开工作的办理和进展情况。
(四)公开重点更加突出。
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主要从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政策信息;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信息:申请登记对象、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信息等方面进行了公开,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公租房的申请和分配情况。
2020年,中心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规范,凡公开的内容,均由中心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把关,经中心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公开。更新了机构职能、班子成员以及相关文件、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申报和分配等方面内容。年内本部门没有虚假和不完整信息情况出现。全年我中心在武定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主动公开发布信息2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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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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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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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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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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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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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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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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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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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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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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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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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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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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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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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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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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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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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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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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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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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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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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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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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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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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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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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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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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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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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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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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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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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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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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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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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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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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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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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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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0年,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的时效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中心有的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需进一步增强;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规范。
(二)改进措施
2021年,我中心将做好以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中心年度工作目标,领导小组定期调度政务公开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和办理时限,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和经常化;二是完善制度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动态调整更新信息,依法按时向社会发布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三是积极回应关切。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及时了解各方关切,对涉及本单位本系统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正确解读政策,释放积极信号,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20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