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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气象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日期:2022年04月07日   作者:齐玉星   来源:    点击:[]

一、新闻发言人的设置

我局新闻发言人由副局长齐玉星同志担任。

二、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委宣传部的指导下

(一)协助配合县委、县政府的新闻发言人机构做好新闻发布工作。为政府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信息和相关资料。根据政府授权,积极参与相关的新闻发布会。

(二)根据有关规定或授权,负责组织事件现场新闻报道工作。包括向记者介绍情况、为记者提供必要采访条件等。

(三)负责新闻材料准备、信息传递、联络沟通等工作。

三、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配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情况。

(一)本局组织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的筹备、进展和成效。

(二)媒体和公众普遍关注,涉及本局组织的突发事件、社会热点问题,以及需要对新闻媒体报道进行回应和澄清的事项。

(三)本局组织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四、新闻发布的主要形式

(一)召开新闻发布会。根据发布内容的需要,主动设置议题,有针对性地新闻发布会。

(二)举行新闻通报会。对影响较大的事项和活动,局新闻发言人可以举办新闻通报会,向媒体通报有关情况。

(三)提供书面采访。根据媒体对涉及本局的信息需求和特定的工作环境,以及可供发布的信息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向新闻媒体提供书面采访稿。

(四)组织集体采访。根据媒体关心的问题和需要现场采访的事项,有针对性地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集中采访报道。

(五)互联网发布。通过新闻网站、本单位网站发布信息或网上接受访谈等方式,阐明本单位的立场、观点、态度,说明有关情况。

五、新闻发布的审批程序

(一)确定主题。新闻发布的主题由本单位法人确定,也可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二)审核。主题确定后,在发布前须将发布的事项、重点内容和新闻发布稿(新闻通报稿)、背景材料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三)审批。填写新闻发布审批表,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再由业务主管部门报县委宣传部审批。

(四)变更备案。需将新闻发言人的简历、联系方式、变更情况及时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委宣传部备案。

(五)本单位组织的新闻发布活动需报县委宣传部备案,并由县委宣传部配合组织实施。

(六)突发事件和需要第一时间应对的事件,新闻发言人应及时报告、即时发布,掌握话语主动权。

六、工作要求

(一)新闻发布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能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未经授权,其他人员不得以社团新闻发言人名义擅自发布或提前透露有关新闻信息。对涉及我县重大政策、重大事件内容的发布,各重点社团组织法人要严格把关,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新闻发布要及时准确。当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时,要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业务主管部门,第一时间处理突发事件,做好向媒体和公众发布新闻信息的预案准备,及时发布新闻。

(三)归口管理。新闻发布工作实行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内部分工负责、各会员单位同时参与的工作机制。各业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所属单位的新闻发布工作,切实加强对局新闻发布工作的指导,统筹协调重要新闻发布工作,形成舆论引导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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