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一)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各项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为核心,依法保护好国有林木、林地,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偷砍盗伐、破坏动植物资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行为。
(三)做好管护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及扑救工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
(四)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做好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培育、天然林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五)依据国家和省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重点公益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生态效益。
(六)加强林场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确保林区社会安全稳定。
(七)加大对江河源头的森林资源培育,保护源头生态环境。
(八)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地址
武定县狮山镇环城西路156号
三、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场长:付浩伟
联系电话:0878—871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