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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职责

日期:2023年08月08日   作者:鲁静明   来源:武定县政管局    点击:[]

(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的政策法规,负责制定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改革与发展问题。负责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协调和指导。负责领导和管理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和行政审批政策法规,制定和完善行政审批有关制度。组织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任务。

(三)负责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涉及行政审批的信息公开等工作。组织编制行政审批办理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从县级部门划入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双方签订划转备忘录为准)办理所需的受理、审查、决定、审批、送达,对行政审批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关责任。

(四)负责协调县级部门划入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的现场勘查、联合验收、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依法依规协调有关事项的竞拍、联合会审等工作。

(五)指导和管理县级部门集中办理进驻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对服务质量、服务效率进行管理和监督。

(六)负责县级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制定各项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进驻窗口的协调管理和服务,组织对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政务服务工作。

(七)负责全县电子政务管理;负责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八)负责招标投标交易活动,搭建交易服务平台、提供服务并实施综合现场监督管理。

(九)规范中介超市的运行管理,对中介超市选取的中介机构服务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规范县内进驻中介超市中介机构执业行为。承担中介超市的日常监督管理。

(十)会同有关部门对综合评标专家库进行资源整合;负责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代理机构及评标专家的管理。

(十一)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投诉和举报。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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