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甸镇财政所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
2. 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
3. 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贴农民资金“一卡(折)通”发放机制。
4. 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5. 负责乡镇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管理;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
6. 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7. 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村账乡监”、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8. 负责本和乡镇行改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9. 负责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
10. 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插甸镇财政所联系方式:0878--883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