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政民互动 >> 常见问题

什么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日期:2023年05月1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上一条:您不可不知的林草法律(林草普法2023年第7期)
下一条: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颁布实施(林草普法2023年第6期)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