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国家、省、州、县有关机关事务服务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要求,负责拟订有关机关事务服务的工作计划、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县委、县政府办公场所的安全保卫、消防、水电、绿化、保洁和其它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
(三)负责周转房的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四)负责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的管理工作,保障全县重要外事活动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工作。
(五)参与县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六)负责规定范围内的公务接待及相关经费的管理、使用与结算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878-871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