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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武定县税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1年03月2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党的十九大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明确要求坚持依法治国、执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确立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征程。武定县税务局始终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筑牢服务意识,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贯彻落实疫情防控优惠政策和阶段性社保费减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1.坚持依法组织收入。严格坚持组织收入工作的原则,加强收入质量监控,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依法依规规范征收各项税费和办理税费退(免),做到应收尽收、应免(减)尽免(减)、应退尽退、应抵尽抵。编制并公布武定县税务局权责清单。按照省州统一安排部署,武定县局编制了县局和三个基层分局的权责清单,清单包括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其他八个方面明确了税务机关的权利责任事项,并在省局官网进行公布,后续将按照上级要求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推行权力清单相关工作。

2.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1)党中央、国务院陆续部署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主要聚焦四个方面:一是聚焦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聚焦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三是聚焦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四是聚焦稳外贸扩内需。(2)税务总局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汇编》。汇编梳理了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形成了从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稳外贸扩内需五个方面细化政策措施,对享受主体、优惠内容、政策依据作出明确的要求,更加有利于基层开展工作。

3.做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工作。

(1)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武定县税务局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税务系统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工作。成立武定县税务局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专班,按照省、州税务局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征、减、免、缓、延、退和缴费服务工作。按季专题研究部署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工作。建立定期研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制度,坚持年度部署会、季度汇报会、半年分析会、适时专题会,通过定期梳理并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工作开展情况,提请局领导研究部署相关重要事项和协调局内外各部门共同解决征收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有力推进、优化提升全县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工作。

(2)认真落实总局、省州关于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培训会议精神,和《关于印发<楚雄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楚雄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阶段性减征及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充分做好政策宣传、征管准备、核算分析等各方面的工作。积极对照《阶段性减免延缓社保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开展工作,对标对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3)组织“全覆盖”学习培训,建立“全流程”工作机制,开展“多渠道”缴费宣传,推行“非接触”缴费服务,强化“多部门”统计核算,确保企业第一时间实打实地享受到政策好处,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税务力量。截止当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费75户81.5万元,累计为参保企业减免缴纳养老保险费676.11万元;工伤保险退费104户9.26万元,累计为参保企业减免缴纳工伤保险费132.01万元;失业保险退费74户7.17万元,累计为参保企业减免缴纳失业保险费293.62万元;医疗保险减半征收325.43万元。

4.推进“非接触式”办税。“非接触式”办税是当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现实需要,也是实现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更好地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的应有之义。疫情发生后,大力倡导广大纳税缴费人“有需要、线上办,非必须、不窗口”,引导广大纳税缴费人尽量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一部手机办税费”等“非接触式”线上途径办税缴费,185个涉税缴费事项可在网上自行办理。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认真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从源头上规范执法行为。按照做好国税地税机构改革期间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对自己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人民政府制发的涉税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涉密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分级分类清理,按期完成清理任务。

(三)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明确将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纳入重大决策范围,严格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2.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作用,2020年县局外聘法律顾问1人次,内聘公职律师5人,为全局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1)邀请外聘法律顾问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县局邀请外聘法律顾问讲授民法典专题讲座,对编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民法典的主要内容作简要介绍,其中详细讲解了合同编、婚姻家庭编、侵权责任编的具体内容,通过对具体法条的讲解和案例的分析,让税务干部对民法典有了更深入的了解。(2)解决日常法律难题。基层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法律条款运用不准确、执法程序存在瑕疵等问题,县局充分运用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助力税收难题,为基层执法保驾护航。(3)选派3名公职律师参与武定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法治指导员评选工作。主要工作任务是发挥税收专业知识的优势,宣传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城乡两险缴费的相关流程,为基层群众提供税法咨询服务,提升基层组织的法制化管理水平和能力。(4)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对照重大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发生的事项必须经过外聘法律顾问的书面审核及部门各相关部门的集体会审,2020年县局增列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事项一项,未发生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事项。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配套文件及实施细则,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更新维护,严格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推进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税务总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若干措施》和州局任务分工安排,建立健全税务监管体系,切实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武定县共配置执法记录仪18台,分局按照执法记录事项开展执法记录工作,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为分局执法提供了更好的保障。县局法制股积极参与分局的执法记录事项,指导分局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包括记录的要点、记录事项规范用语、记录的事项清单等内容,逐步规范分局使用执法记录仪。

2.持续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税务领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排查工作。对近年来未处理、有隐患的涉及税收征管、税收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核定,补税、罚款等税收征管中的问题线索和恶劣行径进行排查;加强整改落实,协同政法部门“打财断血”,并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机制。

3.开展2020年案卷评查。县局成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分管领导任组长,由法制股牵头,抽调分局人员组成,于2020年4月25日向县司法局报送《武定县税务局2019年行政执法案卷目录》,于2020年5月6日至22日,对2019年度的税务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评自查。2019年度未发生听证程序案件、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案件。2019年度税收行政执法案卷共发生108件,其中:行政处罚类57件(一般程序32件,简易程序25件)、行政许可类51件(均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县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对108件案卷进行了评查,评查率达100%。

(五)构建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1.开展税法宣传教育活动。坚持集中性宣传与日常性宣传相结合,普及与群众利益、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增进公民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共识,促进社会纳税遵从。利用一年一度的税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武定县牡丹文化旅游节、火把节等集中宣传活动,组织税务干部开展“以案释法”法院旁听活动,通过案例的剖析强化法治思维,深化税收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主题活动。结合社会关切和社会热点,举办税收法律、法规专题讲座。繁荣税收文化法治作品创作推广,广泛开展群众性税收文化宣传活动。积极参与中共武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2020年武定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通过系列法治文化创建活动,在全局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及时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武定县税务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及责任制清单(武税发〔2019〕38号),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早做好规划,及时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分解落实到各部门,责任到人员,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3.开展民法典系列宣传学习活动。

一是集中统一收看2020年“双百”活动中央和国家机关专场报告会。二是武定县税务局“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头学。武定县税务局将民法典列为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内容之一,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会议要求领导干部要学深弄懂悟透,带头遵守民法典。

三是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县局邀请外聘法律顾问讲授民法典专题讲座,通过对具体法条的讲解和案例的分析,让税务干部对民法典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四是开展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基本知识要义的测试。近日,武定县税务局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测试活动,全体税务干部参加了测试答题,进一步掀起了学习法规的热潮。

4.“银税互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以“战疫情促发展,服务全面小康”为主题的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纾解小微企业困难,税务部门发挥“银税互动”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复商。“银税互动”是税务、银行通过共享信息,帮助企业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缓解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举措,税务部门通过正向激励措施,为企业纾困解难,促进纳税遵从。

5.“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拉近税企距离。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委托第三方平台开展,从政策落实、规范执法、便捷服务、信息化建设、廉洁自律中5大类、17个一级指标、35个二级指标开展调查,由于调查范围广、调查范围不确定,倒逼基层税务部门进一步深化认识、落实责任、抓住重点、强化宣传,拉近税企距离。在当前深入推进“放管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背景下,税务部门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是补“短”强“弱”。主动开展问计问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纳税人和缴费人存在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深入分析研究,给予及时反馈、精准解决,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

(六)加强对行政执法权的制约和监督

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2020年度,我局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将领导干部讲法治课程纳入年度依法治税工作计划,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做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同时将述法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中,真实反映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和成效。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信息交换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建立健全税务部门税收信息对外提供机制。切实加强数据管理,促进信息安全。加强与外部违法信息交换。以“两法平台”为媒介,做好涉税违法案件录入。积极建立与法院的涉税违法信息交换机制,从外部违法案件中寻找涉税违法信息,进一步保障税源不流失。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建立健全纠纷预防机制。建立健全利益表达、协商沟通等机制,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探索建立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工作机制,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和监督权,从问题萌芽阶段解决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矛盾,将税务纠纷化解在初级阶段、影响最小的时候。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继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及时组织全体税干学习国家税务总局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决定》(2015年第39号),确保我局行政复议工作顺利开展。2020年度,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

3.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完善信访管理制度,严格登记《群众来信登记表》,建立信访工作档案,加强干部职工做好信访工作。

(八)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将会前学法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议程,局长在每年税务局召开的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开展述职述廉述法,由一把手亲自安排部署,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

2.完善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县局制定并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武定县税务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实施方案》(武税发〔2019〕36号),全县税务机关要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促进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每年组织干部职工学法不得少于20次,党委中心组学法每年不得少于4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每年不得少于4次,举办针对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或法治专题讲座,每年不少于1次。要求全体税务干部继续关注“云南依法治省”微信平台及“法宣在线”学习,并要求学习积分不少于3000分。

3.坚持持证上岗。落实《税务执法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和贯彻落实措施,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全国税收执法资格统一考试,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提高税收法治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二、存在问题

回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法治思维不够突出,有的职工在日常工作中能严格执法,但在日常生活中遇事找法习惯还有待加强,在遇到纠纷矛盾时用法律解决冲突矛盾的习惯还未养成。

(二)法治专业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现阶段县局法治专业队伍有4名公职律师和1名外聘法律顾问,对于目前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要不断加强法律人才培养。

(三)行政执法案卷签字、盖章不全,部分案卷《陈述申辩笔录》未写明调查人、记录人单位名称和职务,未标明税务检查证号码,未向纳税人说明权利义务,当事人签名处未摁手印。部分案卷引用的行政处罚裁量权表述不规范。

三、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一)抓好组织收入主业,严格落实依法组织收入要求,坚持“依法组织收入是成绩、依法减免税也是成绩”要求,严格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保障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助力地方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二)严格绩效考核评价。法治建设是税务系统工作的基本要求,武定县税务局将继续坚持用考核促落实的工作方式,将法治建设作为绩效管理重要考核方向,督促系统内各部门落实法治建设各项要求,全力推进全局法治建设工作。

(三)科学谋划“十四五”依法治税工作,落实2020年全面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即将开启“十四五”规划,县局将积极谋划下一阶段的法治工作。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武定县税务局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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