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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民政局关于公布提高202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日期:2021年06月28日   作者:   来源:武定县民政局    点击:[]

根据州民政局《关于提高202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楚民发[2021]17号)文件,现对武定县202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标时间公布如下: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0年640元/人/月提高到660元人/月。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0年4500元/人/年提高到4770元人/年。

(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1、基本生活标准:从2020年832元/人/月提高到858元/人/月。2、护理补贴标准:集中供养对象: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一级残疾)每人每月835元;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二级残疾)每人每月418元;三档(其他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每人每月251元。分散供养对象:一档151元;二档88元;三档50元。

(四)新公布的标准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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