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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等四部门关于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的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2021年08月10日   作者:   来源:州教育体育局    点击:[]

目前,楚雄州教育体育局、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等四部门关于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的实施办法》(楚教发〔2021〕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了让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相关部门、全州各级各类学校更好地理解、执行《实施办法》,切实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工作,现就《实施办法》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出台的背景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2018年8月,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出台了《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8〕2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就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作出了安排部署。2019年10月,云南省教育厅印发《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试点的通知》,在全省进行了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试点改革工作。2020年,楚雄州选取牟定和姚安两个县全面完成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试点工作。2020年11月,云南省教育厅、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92号)。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等四部门及时制定印发《实施办法》,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政治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内容。在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统筹安排下,州教育体育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了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后下发。《实施办法》的印发,对我州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事权人权相统一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县域内统管统用、合理配置,以增强教师队伍活力、挖掘教师个人潜能、保证教育教学效益,推动我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二、主要内容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等四部门关于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的实施办法》共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深刻理解实施“县管校聘”的重要意义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事权人权相统一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县域内统管统用、合理配置、合理流动,以增强教师队伍活力、挖掘教师个人潜能、保证教育教学效益,让城乡孩子公平接受教育、公平享受教育资源,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有效解决城市“择校热”、乡村“学校弱”等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实现每一个孩子接受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推动我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第二部分:实行编制总量管理县市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以县为主、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编随师走、师随生走”原则,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下达县市教育体育部门。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总量每3年核定一次,县市教育体育部门根据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城乡区域生源流动、各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因素,以年度为单位提出编制调整方案,报县市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县市教育体育部门对本县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资源的合理布局负责。

第三部分:实行岗位总量管理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标准分县乡两级开展岗位设置,每年分别对城乡普通小学教师专业技术中级岗位、城镇普通小学教师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城镇普通初级中学教师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和中级岗位、乡镇普通初级中学教师专业技术中级岗位核定岗位总量,下达县级教育部门。严格落实“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教师,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申报评审高级教师”的政策。

第四部分:实行人事关系集中管理县市教育体育部门对县域内教师人事关系进行集中管理,负责按规定与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建立人事关系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负责派遣教师到学校任职;负责承办教师人事管理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县级教育部门负责教师管理的部门或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做好上述具体工作。

县市教育体育部门将编制使用、岗位配置和教师岗位聘用情况,每年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报备一次。

县级财政部门依照现行政策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第五部分: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县市教育体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按照教育发展规划、学校布局调整、生源变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把岗位职数和教师均衡配置到初中、乡镇中心校或学区。乡镇中心校或学区把岗位数额和教师均衡配置到各完小。各完小在所负责区域内各校点(含教学点)之间合理配置教师资源。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国家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定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期盼。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有义务服从统一调配和安排,到教育事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工作。县市教育体育部门要根据学生分布情况、教师配置现状,通过增量调整、激励政策、教师意愿、双向选择等方式,采取动态调整方式不断优化教师配置。学区或乡镇中心校通过教师流动、激励政策实现教师在校际间的均衡配置。

不服从组织统筹调配的教师,由所在学校或县市教育体育部门做好思想工作,仍不服从的,按照相关规定调岗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县市教育体育部门健全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机制。教师交流轮岗的重点是推动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校向村小、教学点交流。坚持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备条件。交流到乡村学校的教师,考核合格者参加岗位竞聘,每交流1年,晋升高一级岗位时履职年限条件对应减少半年。要强化鼓励教师流动的保障措施,制定和完善吸引优秀人才服务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机制,实施骨干教师支教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津补贴政策,保障乡村教师待遇。

第六部分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教育体育、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下,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稳步推进该项工作。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教育体育、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合力推动“县管校聘”工作。各县市要细化制定教师调配实施细则,教育体育部门负责教师管理的部门或机构要严格、规范按程序依规实施。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在实施县管校聘工作推进过程中,要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确保教师队伍稳定。对推诿扯皮、工作推进不力的人员,严肃进行问责。对在教师调配管理中有打招呼、搞变通等干预、干扰工作推进的人员,具体负责部门要如实记录在案,并按党政纪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按照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要求建立教师管理在线系统平台,每年对县域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监测结果以县市为单位公开发布。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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