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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情况公示(2023年第四季度)

日期:2024年02月05日   作者: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   来源: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    点击:[]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对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细颗粒物(PM2.5)6个项目24小时不间断监测。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效监测天数87天,其中“优”为84天,“良”为3天,“轻度污染”为0天,优良率为100%,与2022年四季度持平。

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24.0ug/m3,较上年同期无变化;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11.0ug/m3,较上年同期下降15.4%;二氧化硫(SO2)浓度均值为7.0ug/m3,较上年同期无变化;二氧化氮(NO2)浓度均值为17.0ug/m3,较上年同期上升6.3%;一氧化碳(CO)浓度均值为0.7mg/m3,较上年同期无变化;臭氧(O3)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值为63.0ug/m3,较上年同期下降8.7%。

2023年四季度武定县环境空气质量各监测指标监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CO为mg/m3,其余为μg/m3

年度

PM10

PM2.5

SO2

NO2

CO95百分位数

O3-8H90百分位数

浓度

级别

较上年同期

浓度

级别

较上年同期

浓度

级别

较上年同期

浓度

级别

较上年同期

浓度

级别

较上年同期

浓度

级别

较上年同期

2023年四季度

24.0

一级

无变化

11.0

一级

下降15.4%

7

一级

无变化

17.0

一级

上升6.3%

0.7

一级

无变化

63

二级

下降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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