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4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武定县污水处理厂开展了2024年二季度的监督性监测。
一、监测项目
武定县污水处理厂的监督性监测项目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水温、pH、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动植物油、总氮、总磷、色度(稀释倍数)、粪大肠菌群数、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共19个项目。
二、监测结果
根据水质监测结果,2024年二季度武定县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基本控制项目排放浓度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一级A标准要求,出水口部分一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