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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第一季度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

日期:2023年04月10日   作者:   来源:武定县应急管理局    点击:[]

序号

案件号

立案日期

被处罚对象

法定  代表人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

结果

结案日期

1

(武)应急罚〔2023〕1号

2023年1月13日

武定县川云副食品经营部

李某某

店内及仓库内存放有烟花爆竹,未能提供《营业执照》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存在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主动履行

2023年4月13日

2

(武)应急罚〔2023〕2号

2023年1月17日

武定县天明商店

张某某

销售烟花爆竹地点与《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地点不符,存在未经许可擅自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的违法行为。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主动履行

2023年3月17日

3

(武)应急罚〔2023〕3号

2023年1月17日

武定县彝家人百货店

杨某某

销售烟花爆竹地点与《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地点不符,存在未经许可擅自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的违法行为。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主动履行

2023年3月17日

4

(武)应急罚〔2023〕4号

2023年1月17日

武定县田心乡

许应商店

许某

销售烟花爆竹地点与《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地点不符,存在未经许可擅自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的违法行为。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主动履行

2023年4月3日

5

(武)应急罚〔2023〕5号

2023年1月17日

武定县田心乡钱晓雨商店

钱某某

销售烟花爆竹地点与《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地点不符,存在未经许可擅自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的违法行为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主动履行

2023年4月15日

6

(武)应急罚〔2023〕6号

2023年1月17日

武定县田心乡赵建国烟花爆竹店

赵某某

销售烟花爆竹地点与《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地点不符,存在未经许可擅自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的违法行为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主动履行

2023年4月15日

7

(武)应急罚〔2023〕7号

2023年1月18日

武定县环州乡五谷箐吉宏商店

张某某

店内及仓库内存放有烟花爆竹,未能提供《营业执照》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存在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主动履行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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