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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的通知

日期:2023年04月04日   作者:定县医疗保障局   来源:武定县医疗保障局    点击:[]

全县各参保单位:

按照国家和省、州医保局关于推进三医改革和智慧医保建设及门诊共济政策有效实施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县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村卫生室均实现了医保电子凭证上线结算全覆盖。为确保所有参保职工能够快捷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挂号、转诊转院、门诊特慢病待遇办理以及购药、门诊、住院等结算支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完成单位任务

请各参保单位及时通知、督促、帮助参保人员及家属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使用老年机或无手机的老人、儿童等可由家属、子女使用亲情账号绑定激活(未激活职工名册附后)。若不能正常激活(如人脸识别验证失败)可通知当事人到县或乡镇医保窗口经办人处理。未开通电子政务网的由主管单位负责通知,乡镇各中心站所由乡镇政府负责通知。

二、加大宣传引导

各参保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及门诊共济政策的宣传引导,全面推进医保电子凭证的普及和使用,让更多参保人员享受看病就医报销便利服务,真正实现“一码在手,医保无忧”。

三、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未激活人员名单中涉及个人部分信息,请各参保单位做好参保人员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禁止将人员名单在网络、各种工作群,朋友圈等分享传播。

四、克期完成任务

为避免影响参保人员正常购药、就诊、就医结算和待遇保障。请各参保单位于2023年4月30日前,务必完成本单位参保人员及家属激活任务。

武定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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