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财政局:
受贵局的委托,我司派出评价组自2020年11月13日至11月30日,对武定县民政局2020年老年人高龄补贴项目收支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武定县民政局及各乡镇民政所对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我所的责任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独立实施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高全县老年人的幸福指数,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助和100周岁以上老人长寿补助州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社〔2016〕42号)、《楚雄州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楚民办〔2020〕8号)、《武定县民政局关于预拨2020年下半年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资金的通知》(武民发〔2020〕15号)文件精神,对具有武定县户籍的年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保健补助和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寿星老人补助, 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助每人每月50元,100周岁以上寿星老人长寿补助每人每月300元。
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为县财政局拨付的县民政局“老年福利”预算资金159.66万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相关要求,评价组结合项目特点,综合考虑资金量、资金结余、人员分布等因素,选取了狮山镇、猫街镇、白路镇、田心乡、发窝乡、插甸镇、高桥镇等7个乡镇开展现场评价,占11个乡镇总数的63.64%。评价组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对该项目情况进行全面绩效评价。
三、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楚财社〔2016〕42号、楚民办〔2020〕8号和武民发〔2020〕15号文件精神,对具有武定县户籍的年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保健补助和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寿星老人补助。县财政局拨付给县民政局“老年福利”预算资金159.66万元。按预算资金及时全部到位,到位率与及时率到达100%。
高龄补助实行属地管理,按照本人自愿申请、村(社区)调查核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核实户口有效性、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办理。
该县为及时掌握高龄补助对象动态情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建立核查机制、信息共享等长效机制,切实加强享受高龄补助老人数据的动态管理。高龄补助实行季度发放。
(二)项目产出情况
评价组通过查询各乡镇高龄补助明细表,随机抽查高龄老人进行入户调查。共走访7个乡镇14个村,对75位高龄老人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县民政局收到县财政局拨付的2020年度下半年老年人高龄补助资金后,及时足额拨付全县各乡镇财政所,用于支付符合受助条件的老年人高龄补助。经评价组走访了解,2020年第三季度各乡镇未及时发放老年人高龄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仅为65.91%。
(三)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提高了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进步。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助/长寿补助发放全覆盖。民众满意度高。
四、评价结论
高龄老人发放生活补贴是一项福利制度,是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彰显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也是一项德政工程、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
根据各级政策规定对武定县民政局的“老年福利”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具体评分见下表:
绩效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投入(20分) (楚财社〔2016〕42号) (楚民办〔2020〕8号) (武民发〔2020〕15号)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4  | 
   4  | 
  
  
   绩效指标合理性  | 
   4  | 
   4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4  | 
   4  | 
  
  
   资金落实  | 
   资金到位率  | 
   4  | 
   4  | 
  
  
   到位及时率  | 
   4  | 
   4  | 
  
  
   过程(30分)  | 
   业务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  | 
   7  | 
   6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8  | 
   7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5  | 
   4  | 
  
  
   财务管理  | 
   财务制度健全性  | 
   3  | 
   3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3  | 
   3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4  | 
   4  | 
  
  
   产出(20分)  | 
   项目产出  | 
   实际完成率  | 
   10  | 
   8  | 
  
  
   完成及时率  | 
   10  | 
   8  | 
  
  
   效果(30分)  |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  | 
   5  | 
   4  | 
  
  
   社会效益  | 
   10  | 
   10  | 
  
  
   可持续效益  | 
   5  | 
   5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9  | 
  
  
   合 计  | 
   100  | 
   91  | 
  
 
五、存在的问题和评价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评价组通过查询各乡镇高龄补助明细表,随机抽查高龄老人进行入户调查。共走访7个乡镇14个村,对75位高龄老人进行了满意度调查。根据楚民办〔2020〕8号文件规定:“高龄补助实行季度发放”。在走访过程中发现高龄老人保健补助/长寿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民政局9月28日及时足额拨付各有关乡镇符合受助条件的老年人高龄补助资金,三季度仅有6个乡镇民政所(插甸镇、发窝乡、环州乡、己衣镇、猫街镇、狮山镇)及时兑付给高龄老人2869人,有5个乡镇民政所(白路镇、东坡乡、田心乡、万德镇、高桥镇)未及时发放高龄补助1484人,发放及时率65.91%。
(二)评价建议
1.县民政局应加强督促各民政所按时发放补助金。
2.县民政局应加强及时督促各民政所按文件要求进行审核,并严格按要求对补助资金进行发放。
3.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巩固群众对高龄补助制度的知晓度,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都能按时享受到该项政策。
附件:武定县2020年度县民政局8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