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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云南协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定县菜园河九厂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四标段)

日期:2024年01月04日   作者:   来源: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云南协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定县菜园河九厂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四标段各分包单位及建筑工人:

云南协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定县菜园河九厂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四标段已于2023年12月19日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云南协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对该工程项目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2月3日)。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向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投诉;若在公示期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将在公示期满后全额返还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举报投诉电话:0878—8878399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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