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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日期:2023年05月05日   作者: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来源:    点击:[]

2022年,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平安、法治公共租赁住房小区为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为我县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基本保障

中心成立了由中心主任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股室股室长、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物业主任为成员的法治小区领导小组,明确我中心主要领导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物业协助中心认真开展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中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在日常工作中注重监督检查。结合相关工作要求和单位工作实际,我中心认真执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常年聘请云南民惠律师事务所李文芝律师作为我中心法律顾问,参与我中心的重大行政决策和涉法事务研究,有效规避了决策风险,避免和减少了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未出现重大决策不当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情形,进一步促进和提高了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的法治管理水平,强化我中心及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的法律基础。

(二)措施及成效

1.加强学习,筑牢法治基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法治建设工作。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增强推进全面依法管理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能力,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法治实践,贯穿到法治建设各方面、各个环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日制度,使普法工作形成制度化。中心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同时督促两家物业公司加强物业人员学法,其中,白凹小区海鑫物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晚邀请云南法研律师事务所李孝坤同志给物业人员讲解民法典,增强物业服务人员的法律意识,为法治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打好坚实的法律基础。

2.全面普法,推进法治管理。坚持以建设平安、法治、高品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为目标,明确单位主要领导为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积极参与政府法治业务培训,利用“云岭先锋”、学习强国、云南普法等方式进行学习,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中心与物业公司按时间节点在各小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点宣传,并利用微信、宣传栏、展板、条幅、宣传单、送法上门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好隐患登记,并及时整改,切实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小区住户的守法用法意识并保障住户的人、财、物安全。

3.认真履职,践行法治思想。依法履行保障性住房管理运营的部门职能职责。一是全年收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538.54万元,收取售房尾款4户48.68万元,上缴国库731万元(含2021年租金未缴部分193万元);二是清退2020年审计整改按市场租金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6套;三是动态清理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档案;四是推进和完成2012年永吉村乌龙河桥梁引道建设项目投资决算审计工作;五是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化建设工作,实现线上受理退出436户,线上收缴租金765户;六是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小区住房及其公共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工作,投资13.8万元及时整改处理电梯年检和消防系统检查出现的问题,投资9.4万元及时整改处理好48处住房和公共部位渗水问题,维修维护好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七是多渠道筹资794.43万元化解公共租赁住房债务和审计整改发现问题。

4.明确职责,开展依法整治。我中心于2022年5月18日研究制定并印发了《武定县保障性住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武住管中心发〔2022〕15号),并及时按有关程序启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保障性住房专项整治行动,共调查4535户,清退房产面积和人均收入超标、转租、改变用途、闲置等不符合租住的保障性住房679套,累计分别清退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租房保证金10.99万元、26.4万元,依法整治成效显著。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2年,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中心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具体工作过程中,仍还存在以下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上拓展不足。在中心内部和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法制宣传教育方面,存在着学习教育时间的不足和与工作实际的结合不充分等现象。在面向社会方面,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不够多样,内容不够丰富。

(二)权责有限,依法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困难。目前,“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保障性住房专项整治效果显著,按照各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我中心有权收回违反租赁合同的住房,此次清理整治过程中本可依法依规组织强制清退,但由于同时又属于事业单位,从部门权责方面看并无行政执法权,亦无任何有效的强制措施,为切实保障全县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大局和充分考虑单位工作人员自身安全,中心只能主要依托向其耐心解释法规政策和悉心劝导做思想工作等途径予以进行清退,效果甚微,工作协调推进难度依然较大。

(三)单位工作事务繁杂,业务素质不高。单位现为县住建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2021年4月26日重新成立了党支部,机关党建等工作与主管部门同步督查、量化和考核。加之单位职工多为教师改行调入,且事多人少,多名干部职工身兼数职,工学矛盾突出,保障性住房管理运营、乡村振兴和有关群体深化治理等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致使在保障性住房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一定短板。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省州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结合我中心工作的特点和实际,依法运营管理公共租赁住房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措施,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围绕我省住房保障事业发展要求,明确定位,摆正位置,找准切入点,寻找突破口,切实履行好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赋予的工作职责;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和其他部门,特别是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汇报和工作对接;严格履行监督责任,继续开展转租转借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加强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应对处置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强化小区和小区物业监管;严格执行岗位职责,进一步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提高依法管理、依法服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培养和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3.认真总结保障性住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持续坚决纠正违规租住保障性住房行为,巩固清理整治成效,健全和完善我县住房保障法治管理体系,加大国家保障性住房法规政策宣传公开力度,规范和加强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法治化管理运营能力和水平,开创公共租赁住房法治小区新局面。

2023年,中心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团结带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奋力拼搏,勇毅前行,切实抓好单位明年法治建设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着力补齐工作短板,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运营、管理、服务好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全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平安、法治小区建设,努力推动我县保障性住房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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