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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武定县农机化学校汽车驾驶员培训站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试行)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日期:2021年06月04日   作者:武忠宏   来源:县发改局    点击:[]

                                                                        武发改价格〔2021〕36号

武定县农机化学校汽车驾驶员培训站:

你站报来的《武定县农机化学校汽车驾驶员培训站停车场收费申请书》已收悉。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规范车辆停放,缓解交通压力,你站响应县人民政府的号召,利用原驾驶员培训场地,投资22余万元,建成了占地3520平方米,可容纳92个辆车停放的停车场,保障了县城车辆停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县城交通拥堵局面。根据《楚雄州发展改革委 州住建局 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收费实施办法》(楚发改收费﹝2017﹞637号)文件的规定,按照定价权限,结合停车场的实际,经我局研究,现将武定县农机化学校汽车驾驶员培训站停车场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武定县农机化学校汽车驾驶员培训站停车场收费标准(试行)

1、小型车(含大三轮摩托车、拖拉机):30分钟(含30分钟)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30分钟至1小时每车收费3元,每车连续停放超过1小时以上部分的,按每30分钟加收1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收,在一个收费时段内最高收费15元/车次。

2、两轮摩托车、助力车等停放在指定位置,不收取停车服务费。

二、执行减免措施

1、新能源汽车2小时内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超过2小时部分才能计时收取。

2、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救灾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3、行政机关查封、扣押的车辆产生的停车费用,由查封、扣押车辆的行政机关承担,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查封、扣押解除后,不按时取走的车辆产生的停车服务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三、其他相关要求

1、在收费之前按照明码标价制度的规定将车辆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内容在显著的位置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检查,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2、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费顺利实施。

四、试行时间:本批复自2021年6月1日起试行。试行时间暂定1年,试行期间注意收集财务资料,为制定正式收费标准提供成本核算依据,在试行期满三个月前报我局制定正式的车辆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

此复。



                                            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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